| 网站首页 | 信息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村之窗 | 年历查询 | 双河律师 | 网友留言 | 
最新公告:     三道海子网是一家提供免费信息服务的公益网站,请自觉维护网络秩序,不发违规文字和图片。  [admin  2014-09-10]        
您现在的位置: 三道海子网 >> 信息中心 >> 社区之窗 >> 法规政策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关于做好2023年用人单位…
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
2023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
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
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
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
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
更多内容
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住房城乡… 文章来源:新法规速递 点击数:368 更新时间:2017-04-06 19:17:3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个人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裁定后,取得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房屋所有权证裁定书的时间,可否确认为个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时间。针对上述反映,现对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公告如下:
  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3月17日

文章录入:qinghe    责任编辑:qinghe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三道海子网 版权所有(2014-2024)网站维护:18997512675 站长:李宪生18997512675

    信息产业部备案
    新ICP备140018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