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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阿勒泰地… 文章来源:阿勒泰地区行署 点击数:7198 更新时间:2016-03-21 10:55:12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行署发〔201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 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2月15日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5〕75号),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 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 加大具有阿勒泰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既要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坚持科学统筹、分类推进,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就业导向,推动专业设置与行业、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和工作过程对接,重点提高青年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 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搭建多元互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优化,办学特色鲜明,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体现阿勒泰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职业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立交桥”逐步构建。 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

———院校布局更加科学。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重点办好地区三所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国家级改革示范校1所),兼顾地区师范学校、福海和富蕴县职业高中学校;没有职业学校的县办好1所以承担就业再就业培训、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新增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任务的职业教育中心或培训机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设置适应需求。 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服务地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五化”建设,围绕区域产业布局,宏观调控职业院校专业布局,重点支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所需专业,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支持发展哈萨克医药与医疗等特色专业。

———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地区80%以上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校企合作全面展开,“双师型”专兼 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所有职业院校均具备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的能力, 毕业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双证”获取率达到90%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就业领域初步形成,稳定率逐步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推动产业发展、助推扶贫开发、帮助群众脱贫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贡献明显提升。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政府统筹、部门协调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趋于完善,政府引导、规范和督导措施得到落实,行业、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基本建立, 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人才观逐步确立,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建设

(一)夯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地位。以地区为主,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使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进程。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1—2所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中等职业学校, 建成一批高水平、与企业对接紧密的示范性实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 争取援疆省市对口援建职业学校, 对没有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学校,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二)高标准建设高等职业教育。 围绕自治区产业结构布局调整需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加快成立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密切产学研合作, 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主动承担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建立职业教育内部衔接融通机制。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初中毕业后3年或高中毕业后1年教育, 为社会和高校输送具有专业技能基础的合格人才。 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和“现代学徒制”教育,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推行中职、高职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到2020年,高职专科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达30%左右。

(四)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以职业院校、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为载体,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农广校、涉农类职业院校和县职教中心办学资源,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拓展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 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增进职业能力,支持职业学校面向城乡社区不同年龄段人群提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务。

三、提高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党建工作。 坚持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首先配好书记、校长,书记、校长既要讲政治,又要会管理,还要懂教学,原则上从教师队伍中产生。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经常性党内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让党内民主气氛活跃起来、政治生活质量高起来、党员身份一起浓起来。 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学校共青团工作,积极为学校共青团和各种社团组织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大力开展新疆精神、“一反两讲”、“去极端化”、新疆“三史”、“五个认同”教育和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积极推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课堂,开展各民族学生“心连心·手拉手”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统筹好 教学科研部门,以及行政后勤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确所有教师、所有部门都有育人职责。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力实施阳光体育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办好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国防教育, 严格实施新生军训制度, 提高学生自理能力,培养学生自律习惯,增强学生集体意识和文明素养。 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现代工业文明,推进产业文化进职教,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加强劳动光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合作友善、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教育,推进学生职业道德建设与职业素质培养相融合。 开展“最美职校生”评选活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好职业院校德育评估。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形成育人合力。

(三)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坚持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作为学校工作的硬任务。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的意见》。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清理整顿,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值班、安全保卫、网络安全、社团管理、净化讲坛和舆论阵地等制度建设。有效防止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维护自治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四、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一)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研究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完善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深层合作、协同发展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支持行业或大型企业举办、中小型企业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通过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动校企合作等形式,推进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与产业升级、行业标准、企业需求相对接。 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都要有机构或人员负责与职业院校合作业务,定期提供人力资源需求信息,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强化实习管理, 确保实习教学安全。 职业院校要设立校企合作部门,负责与企业的合作业务,定期提供人力资源供给信息。 企业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对职业院校通过多元融资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共建或合作方式共同培养培训人才, 鼓励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 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支持职业教育集团(联盟)集约发展。 支持职业院校、行业、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院校和机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专业集群,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大中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分类分步建设开放共享型公共 实训基地。制定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学研结合、现代学徒制等方面的作用。

(三)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职业教育办学筹资渠道。 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支持社会力量以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 探索不同所有制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机制,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 维护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和公办职业院校的同等法律地位, 并依法享受相关教育、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

(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职业院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 按照职业院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开展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推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体现职业院 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五)提高服务就业和民生的能力。 积极搭建职业教育助推民生建设平台,争取国家、自治区和援疆省市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通过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提升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使职业教育成为促就业、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渠道。 深入实施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新成长劳动力培训计划”和“两后生”技能培养培训计划,对青壮年劳动力和所有新增“两后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实现所有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 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采用政府补贴、企业主导的方式,支持新引进企业开建初期对新员工进行针对性基础技能培训。

五、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一)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地区统筹功能,做好地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成立地区职业技术学院,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对照国家、自治区职业院校办学标准,按照“区地共建、地方为主、分步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重点建设对接产业紧密、办学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良好的中职和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二)提升职业院校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紧紧抓住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 坚持专业与产业相对接原则,以地区为单位统筹规划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围绕地区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加快推进传统优势 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现代旅游服务业、现代农牧业、矿产开采加工业、特色轻工业、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专业,打造一批优质品牌(特色)专业,努力构建对接产业、结构合理、质量上乘、中高职相衔接的专业体系。

(三)加强职业院校课程建设。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 分步骤建设一批地方性特色课程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推进专业课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相对接,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标准、教学评价的统筹设计与有机衔接。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艺术教育和体育活动。开好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开展创业教育试点。 加强职业院校双语教育,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汉语课程教学,推行专业课程汉语授课。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结合生源特点和专业教学要求实施一年预科教育,集中进行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各民族艺术与技艺, 鼓励和支持开发地方特色教材。

(四)改革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 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紧密衔接,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技术、技能培养,强化教学、实习、实训相融合,在教学中贯彻国家与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引入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和操作规程,培养符合产业标准和企业用人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和风险管控,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 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结合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建立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拓宽学生成才渠道。 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积极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五)强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快组织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控机制。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录用制度改革,新增教师,由地区统一进行招录考试, 主要面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和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招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教师。 健全职业教育特聘兼职教师制度,支持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加强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优秀“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积极实施“卓越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 加强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支持行业企业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基地。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支持教师多渠道提升学历层次。根据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职称)比例,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引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六)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 加强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加快建设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管 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革传统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项目教学等融合,提高教学质量。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对口支援模式,强化教学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对口支援实际效果。

(七)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加大职业教育教研工作力度,建立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加强教研人员配备,加强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建设,提高职业院校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支持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科研研究。 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八)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完善中外职业教育合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项目、职业教育骨干师资国(境)外培训项目。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际课程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学习和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鼓励职业院校与跨国企业共建实训基地。

六、完善优化保障条件和发展环境

(一)落实政府责任。 健全和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大地区层面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业教育的力度。地、县(市)要切实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参照自治区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地方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 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专业布局优化, 并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督查和教育督导重点内容, 相关结果作为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要求,全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 地、县两级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经费投入制度。 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到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以上,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地、县两级要加大经费统筹力度,既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突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还要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对援疆省市教育援疆资金的统筹力度, 支持和建设地区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教育学院,提高职业教育援疆工作的集约效应。地、县两级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要建立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健全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激励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院校进行捐赠的, 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 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 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四)完善资助政策体系。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职业院校资助政策。 执行并落实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推行好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 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确保资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强化督导评估和规范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督导评估办法, 定期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企业就业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督导报告进行公布。根据自治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规范职业院校管理;支持职业院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核心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六)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施就业准入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持有相应学历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 格证书的技术技能人才。 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地县两级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七)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 用先进典型示范和带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抄送:地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办公室,地区纪检委办公室。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2016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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